各系部:
为保证本年度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圆满完成,根据《燕山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规定》《关于加强过程管理,提高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的指导性意见》和教育部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)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)《2023/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的相关要求,现对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、查重检测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选等工作做出如下安排:
一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
1.答辩时间安排
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时间原则上统一安排在5月24(第13周周五)进行,5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答辩成绩。
2.答辩工作要求
(1)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按照《燕山大学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条执行。
(2)答辩成绩需要符合成绩分布要求,即成绩优秀率(45分及以上)不高于20%,低分率(37.5分以下)不低于10%,(此处是总成绩要求,也是答辩成绩要求)毕业设计(论文)的总成绩为各节点成绩之和。
(3)答辩分组时,须遵守“回避”原则,即指导教师不参与本人所指导学生的答辩。同一专业分成多个答辩小组进行答辩的,须在答辩开始前召开答辩准备会,统一答辩要求及评分规则,避免由于分组不同产生的分数差异过大。
(4)参加答辩的师生应重视答辩过程,着装得体。
3.工作流程
(1)各系部于5月21日前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平台上录入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安排(含成员、时间和地点等),每个答辩组不少于3人。助教可担任答辩组秘书,但不能作为答辩组成员。答辩组名称统一格式为:例如:轧钢2/4。学院教务科对本系部答辩组安排的准确性、完整性进行审核。
(2)请各系部于5月30日前将本系部毕业设计(论文)综合数据表(见附件1)(发送至学院教务科。
(3)请各系部督促学生务必在答辩前将个人毕业设计(论文)的装订稿及查重稿与PPT演示文稿等上传至毕业设计智能管理平台,上传论文的名称命名按照如下规则:学生学号-学生姓名-论文题目。
注:2024届学位信息报送时新增采集导师和论文信息,请指导教师确保“导师姓名”“论文类型”“论文题目”“论文关键词”“论文撰写语种”“论文研究方向”六个与本科抽检工作相关的字段信息准确,切勿漏报、错报。
附件8—10根据百分制评分,各系部可根据系部规定的过程管理评定具体分数。评审项目为参考,系部可根据各专业自身特点调整。
(4)指导教师需要对学生论文内容严格把关,对上传的各类文档材料认真审核,确保学生上传的论文及其装订稿与查重稿的内容一致性,确定无误后于答辩工作开始前在系统中进行定稿。各答辩组以学生上传定稿后的论文作为答辩依据。
(5)请各系部于6月3日17点之前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平台上录入学生毕业答辩成绩,并将本系部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统计分析表(见附件2)同时发送至学院教务科。
(6)请各系部于6月3日17点之前将本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总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名单报送至学院教务科,以便确定学生毕业和学位资格。
(7)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结束后,各系部应认真进行总结,并将燕山大学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总结(见附件3)于6月15日之前发送学院教务科。
(8)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。
二、查重及论文抽检工作
(1)查重范围
2024届所有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全部进行查重检测,
(2)2023/2024学年度(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授子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)学生的论文最终稿pdf版将提交至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平台,参加教育部的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,请各系部严肃认真对待此项工作。
2.检测标准
(1)参考国内同类高校检测标准,确定我校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的检测标准为:总文字复制比在30%以内(含30%)的视为合格;总文字复制比在30%至50%之间的必须修改;总文字复制比超过50%的视为不合格。
(2)校级优秀本科毕业(设计)论文的文字重合率不应超过20%,超过20%的取消其参评资格。初次抽查超过30%,经修改并通过答辩的论文不能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。
(3)由于查重检测只是辅助检查手段,上述标准不作为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水平认定的绝对标准,只能作为学生学术水平和诚信度认定的参考依据。希望广大教师在指导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过程中恪守职责,严格把关。
3.工作流程
(1)论文初检(检测)工作
我院所有本科生答辩前每人有两次检测机会(1次预警,1次初检),预警检测工作定于5月21日,请各系部务必通知到学生提交检测材料,学生根据检测结果修改论文。
学院定于5月24日提交检测材料进行初检,初检工作与答辩同步进行,答辩工作结束前完成本系部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的初检工作,学院将查重结果报教务处备案。查重结果不合格的论文答辩成绩统一记为零分,初检(检测)不参加检测的同学视为放弃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。
(2)修改后复查。复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,各系部组织文字复制比介于30%至50%之间的学生进行论文修改,统一收齐并将修改后的论文于6月4日17点之前交学院教务科,再次查重后合格的论文答辩成绩最高记为30分。查重结果仍超过30%的论文答辩成绩记为零分。
(3)评优查重。毕业答辩结束后,各学院提交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材料时,由教务处在评审前统一对参评学生的论文进行评优查重。
(4)答辩期间,各系部答辩委员会给出修改意见,请同学们按照要求跟指导教师沟通,共同修改,并于5月26日再次复查,查重结果超过30%的论文答辩成绩不及格。
4.被查重检测文档要求
学生提交的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检测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:
(1)每篇论文名称命名按照如下规则:学生学号-学生姓名-论文题目,例如:130101010999-张三-电机轴三辊楔横轧机三维设计。
(2)论文检测范围包括:1.题目;2.摘要;3.关键词;4.目录(要求自动生成目录);5.毕业论文正文;6.参考文献。
(3)通知到每位学生在提交查重论文时删除其他检测范围外的内容,如因未删除其它部分导致重复率过高,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。
5.论文抽检工作
按照教育部《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通知》的要求,学校将开展毕业设计(论文)抽检工作,凡抽检被认定为“存在问题毕业论文”,若已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,将撤销已发证书,具体工作安排敬请等待教育部后续通知,如有变动,将以教育部最新通知为准。
6.论文查重与抽检结果的使用
学校将根据毕业论文的查重与抽检结果对学院教学运行状态评价、毕业设计(论文)经费预算进行动态调整,请各系部提高对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重视程度。
7.其他
本次论文查重采用《知网检测检测系统》大学生版。
网址:http://ysu.check.cnki.net
三、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选工作
1.推荐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要求
学院按照各系部参加毕业设计(论文)的学生总数分配优秀名额,各系部根据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的完成情况进行统筹分配,并组织评选本系部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。经系部评选推荐,初次查重结果为合格且评优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%的论文,认定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。今后学校将根据上一年度各学院的毕业设计(论文)的质量对每个学院的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比例进行调控。
2.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材料报送
请各系部将下列备案材料于5月31日17点之前发送学院教务科马老师:
(1)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汇总表(见附件4)(电子版);
(2)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摘要。“摘要”应按照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摘要选编撰写规范》(见附件5)要求撰写。电子文档文件名统一格式为:学生姓名+专业简称,例如:刘畅 轧钢。
(3)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再次查重检测电子版格式按照查重工作的要求提供,因格式不符合规范导致文字复制比过高的,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四、二次答辩相关要求
1.二次答辩范围
为了保证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各系部可为首次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组织二次答辩。
2.二次答辩时间
二次答辩时间须安排在正式答辩两周后且在6月7日(15周周五)之前。
3.二次答辩工作要求
(1)各系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二次答辩工作。二次答辩委员会(包括答辩组,见附件6)组成人员应为5人或7人,(可高于7人,可由原答辩组教师组合)助教可担任答辩委员会秘书,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(组)成员。答辩组成员安排时仍遵守“回避”原则,即指导教师不能参与所指导学生的答辩。
(2)二次答辩的成绩按照表决制进行评定,表决结果为合格的同学其毕业设计(论文)总成绩记为60分,表决结果为不合格的同学成绩维持原总成绩不变。
4.提交材料时间
(1)凡需组织二次答辩的系部,请在答辩开始前3天内将二次答辩委员会名单电子版(见附件7)报至学院教务科。
(2)答辩完成后一天内完成成绩提交工作。
教务科地点:机械馆313室
教务科邮箱:jyjwk@ysu.edu.cn
联系电话:8072401
机械工程学院
2024年5月12日